据长春电视台城市速递报道,宁停三分,不抢一秒,是大家熟悉的交通宣传语,但在实际生活中,一些行人往往因一时抢行酿成了惨剧。
2011年7月24日,长春市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外一名身穿深色的男子横穿马路,被一辆飞快行驶地吉普车撞飞。
据当事交警勘查记录,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东门前,人行道的北侧由南向北的方向停着一辆现代吉普车,而由北向南方向还停着一辆丰田轿车,被撞男子躺在丰田轿车左前方,经抢救无效身亡。
据长春市交警支队宣传队民警李薇薇说,男子被吉普车撞飞后,越过马路中心的隔离护栏,掉到对向车道,又被一辆正常行驶的丰田车撞到。
在现场,交通部门设置了交通信号灯、人行过街横道,但事故仍频频发生。
据李警官说,在此路段于2011年上半年发生四起交通事故,其中死亡事故两起。
交警队该事故进行了责任划分,行人闯红灯过马路,发现有车快速驶来时,选择了加速跑到马路对面,吉普车驾驶员看到有行人时,没有减速行驶,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。吉普车和行人在事故中要负同等责任,对面行驶的丰田车属于正常行驶,不负任何责任。